计数原理知识点-计数原理知识点
计数原理论案:当数学变成一种本能 大家平时看统计报告,最头疼的是啥?就是数字满天飞,最终那个总数是多少,非得一个个头算了半天。
实际上啊,那根本不是啥复杂的计算,而是把世界切成碎片,然后一块块拼起来。数学家的脑子里,往往就装着这种“拼图”的游戏。传说某位大佬手里拿着一个没有标签的盒子,里面装着 1 到 9 的九张牌,他只要轻轻一掷,那九张牌就分开了。
这一局,要么是单牌,要么是双牌,就连是个牌,概率彻底看运气。他掷 100 次,单牌大约 10 次,双牌 10 次,单双牌各 50 次,个牌 36 次,2 到 7 共 6 次,8 到 9 各 4 次,最终到底剩几个,前两次看运气,后八次看概率。
这个过程,实际上就是最基础的组合与排列的混合体。 咱们先聊点好办的。
比如你要给十个人分别发九张不同的传阅纸条,这实际上是在做“全排列”的变种。
要是十个人全都参与,那是全排列,9 张纸条分下去,每个人手里拿一张,剩下的放回,一共 9! 种可能;要是只有十个人中七个参与,那就是从 10 选 7 再全排列,10! / (7!),这相当于把 9 张牌分给 7 个人,剩 2 张没拿到。再比如,从 10 个人里挑 3 个人去参加晚宴,这就变成了组合难题,10C3,不管顺序,只看是哪位。 这就引出了一个庞大的误区:大量人当作排列组合就是把所有东西全摆出来算概率,实际上不是。排列组合的核心,是“分”和“选”。生活中大局部时候,我们就连懒得去想“分”这个难题。
比如你买彩票,盒子有 50 个球,你只需求想“从中取出一个”,这是只寻思“选”。但要是拉彩,得先分“红”和“蓝”,再分"1 号门”和"2 号门”,这时候你就得按顺序来数了。数学上最经典的模型,往往就藏在“分”这个动作里。 比如按位权展开。
要是你要算一个 32 位的整数,999 亿 9999 万 9999 千 999 除以 1000 除不尽,实际上就是在做分治。先把亿位上的 9999 个亿拿出来,剩下的是 999999999999 除以 1000,再除以 1000,再除以 1000。
这个过程,就是把一个庞大的数,切成了大量小段,每一段自己算,最终加起来。
这实际上就是把大空间拆成了小空间,把复杂的数拆成了好办的数。
这种拆分,换句话讲,就是画确实图。 画确实图,是解决计数难题的利器。想象你要把 10 个学生分进 3 个房间,有人认定直接 3 选 3 再 3 选 2,但这忒慢了。
不如把 3 个房间想象成三个格,从 1 到 10 标号,慢慢推。
第一个格子放哪位?有 10 种可能。
第二个格子放哪位?剩下 9 种可能。
第三个格子放哪位?剩下 8 种可能。
这就叫乘法原理,3! 种分法。
这时候你再想分房,发现哪个格子里放哪位不关键,只要保证人数对就行。
这时候就得用除法原理了。总共有 10! 种分法,但格子里的人实际上能够互换,比如第 1 格第 1 个和第 10 个实际上没区别,那就是 10! / (3!)。 具体的算法,一般由一个名为“循环技巧”的东西来管住。
比如你想算 31 个元素的全排列,别一个挨一个去算,那样忒累。
不如把 31 个元素分三组,10 个、10 个、10 个,这样每组内部再分三组、四组、五组……直到最终一组。每一组内部,先要排列,再分。排列就是全排列,10! 种。分就是除以组的阶乘,10! / 3!。组数就是 3。就如此算,最终把每一组的系数乘起来,就是总结局。 这个方式叫“循环技巧”,核心就两个词:分组和循环。分组是为了把大难题变小,循环是为了保证逻辑的连贯性。
比如你要算 n 位整数除以 1000 的余数,实际上就是把 n 位数分成 3 组,每组 4 位(最终可能少几位)。先算前 4 位的余数,再算后 4 位的余数,把两个余数乘起来,作为 1000 的乘法结局,再除以 1000 取余。
这实际上就是把一个 32 位的整数运算,变成了三个窄的整数运算。 再举个生活里的例子。你去竞选组委会主席,有三个候选人:A、B、C。
你想从这三人里选出两人去主持。
这时候,你能够先选主席,再选副主席。主席有 3 选 1 的可能性,副主席有剩 2 选 1 的可能性。3 2 = 6 种情况,分别是 AB、AC、BA、BC、CA、CB。
反过来想,从三人里选两人,也是选 A 和 B 要么选 A 和 C,要么 B 和 C,一共也是 6 种。
这两种思路,一个是从主席角度数,一个是从副主席角度数,结局一样。
这就是“分步计数原理”,也叫加法原理。 但在概率里,这种情况就不一样了。
比如抛一枚硬币,正面朝上或反面朝上。
要是你先算正面概率,是 0.5,再算反面概率,也是 0.5,加起来是 1。
要是你先算“正面和反面都出现”的概率,那就是 0.25(出于务必是两个都知足),再算“只出现正面的概率”,也是 0.25,加起来又是 1。
这两种算法,一个是算“和”的概率(0.5+0.5),一个是算“和”的事件数再除以总数(0.25+0.25)。数学上叫“加法原理”和“乘法原理”。前者是算概率的“加法”,后者是算概率的“乘法”。 实际上,所有这些算法,归根结底都是关于“分”。分成了几组,每组如何分,分完如何合并。
比如 3! 种排列,就是分 3 个组,每组 1 个元素,然后合并。再比如 n 位整数除以 1000 的余数,也是把 n 位数分成了 3 组,每组 4 位,然后合并。 故此你看,绝大多数算法,只要它们没有走到乘法原理的极端,要么没有用到循环技巧,实际上都是在研究“分”这个动作。
有时候是 3 选 3,有时候是 10 选 7,有时候是 31 选 30,有时候是 10 选 4。区别就在于分了几组,每组有多少种安排。 最终,我们不妨把“全排列”和“组合”再好办化一下。全排列就是所有可能,组合就是所有可能里的一局部。
比如 3 个元素的全排列,就是 A、B、C 的 6 种排法。
要是只选其中的两种元素的组合,那就是 AB、AC、BC,一共 3 种。全排列覆盖了所有可能性,组合只是其中一局部。 故此说,计数原理这玩意儿,说白了就是教人如何把无限多的可能性,用有限的数学工具拆分、归类、重组。从掷骰子、发传阅纸条,到选主席、算余数,从排列到组合,从分组到循环,这一套逻辑框架,简直贯穿了统计学、计算机科学、就连社会科学的所有核心环节。
只要你能把大难题拆成小难题,把小难题分好组,把每组分得够准,最终再拼回来,哪怕是一亿个数字,也能算出个大大的数来。
这大约就是数学最迷人的地方,既是严密的逻辑游戏,又是灵活的现实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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