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学奥数加法原理-小学奥数加法原理
小学奥数加法原理:把加法看成加法 别把这玩意儿当成死记硬背的公式。在奥数圈子里,这玩意儿叫“加法原理”,听起来挺玄乎,实际上说白了就是给加法加了个“保险”。你造房子,买了三块地,第一块地能盖四间房,第二块地能盖五间房,第三块地能盖三间房,这时候你问别人:“一共能盖多少间房?”这时候你就不能用 8 加 9 加 12 的笨办法去算,出于后面两块地可能是一起建的大室,而不是独立的。加法原理就是告诉你:只要分成了几类别,每类别里面东西的数量是固定的,那总数就是“第一类数量 + 第二类数量 + ..."。 咱们得先搞明白一件事,啥叫“分法”。别当作只要是加法就是加法原理,比如 2+3 要么 5+7 这种哪位也不关心的题目,那是一般/平平的加法,跟原理没关系。
只有当你把一堆东西分成了“甲”和“乙”两类,并且这两类东西之间互不重叠,每一类里每个小东西的个数又都是确定的时候,才适用这个原理。
这就好比你在分糖果,有的分给 A 组,剩下的分给 B 组,A 组每人拿 2 个,B 组每人拿 3 个,总数就是 (A 组人数×2) + (B 组人数×3)。 咱们来举几个例子。假设你要预备 20 个苹果分给同学们。你分完 20 人,还剩 10 个,这时候你咋分?你能够把这 10 个分成 5 人每人 2 个,剩下的分成 5 人每人 2 个,最终每人 1 个。
这时候你就有三种分法:(20×2) + (5×1) 要么 (20×1) + (5×2)。
可是,要是你把这 10 个再分给 2 个同学,那就不叫加法原理了,出于第二类的人数不是固定的,而是可选的。加法原理的核心就是“固定类”和“可选类”的叠加。 再深入一层,加法原理在解决实际难题时特别好用。
比如工厂里造零件,机器 A 一天能造 500 个,机器 B 一天能造 600 个。
这时候你要问:“一天顶多能造多少个?”这时候最好办的加法就是 500+600=1100。
可是,要是机器 A 只保证造 300 个,机器 B 只保证造 400 个,这时候总数就是 300+400=700。加法原理在这里的功能就挺明显了,它帮你避开了那些“要是...就..."的复杂情况,帮你直接算出必然能达到的最大值。 咱们还得看看减法原理,别看题目里没明说,但一辈子别漏掉它。假设一个班一共捐款 100 元,其中 20 元给了甲班,30 元给了乙班,50 元给了丙班。
这时候难题来了,甲班的同学每人捐了 10 元,乙班的每人捐了 15 元,丙班的每人捐了 20 元,那全班一共有多少个同学?这时候你就得先用总钱数减去每个班捐的钱,最终除以每个人捐的数。也就是 (100-20-30-50)÷10=0,这就说明有 0 个同学。
这时候你肯定得用减法原理,不能瞎猜,务必把每一类都减去,最终剩下的才是真正归于全班的。 咱们再拿一个经典题来说。有个工厂造甲、乙两种产品,甲产品每台收益 30 元,乙产品每台收益 20 元。工厂有 50 台机器,每台机器务必造一种产品。问:如何安排造,才能使总收益最大?这时候甲产品要是每台 40 元,乙产品要是每台 30 元,那甲优先,乙就靠边站了。
这时候你就要把 50 台机器分成两类:一类造甲,一类造乙。
如何分?想自然地分,前 30 台产甲,后 20 台产乙,收益就是 30×30 + 20×20=1200。但要是甲每台 50 元,乙每台 40 元,这时候乙优先了,前 20 台产乙,后 30 台产甲,收益就是 40×20 + 50×30=1300。
这时候你务必根据收益的变化率来调整,不能死守“优先甲”的直觉。 咱们还得注意一个细节,就是分类的时候要有“互斥性”。比方说,你分东西,不能一个人分两份,也不能一份东西分给两类。
比方说,你要把 10 支笔分给 3 个小哥们儿。A 拿 3 支,B 拿 3 支,C 拿 4 支。
这时候你算 A 拿 3 支,B 拿 3 支,C 拿 4 支,总数是 10。
这时候你不能用乘法原理,出于乘法原理是“分类分物”,总件数=各类别数×每类每件数。
比如 2 类,第 1 类 5 件第 2 类 5 件,每类每件 1 件,总数是 5×2=10。
这时候你是“分类分物”。
反过来,要是写了 (5+5)×1=10,那实际上也是加法原理,只是写法不同。但要是是 (5-2)×1=3,那就是减法原理,出于第二类人数变了。 咱们最终再总结一下。加法原理就是告诉你,当你遇到这种“分成几类,每类里每个小东西数量都确定,且类与类之间没有重叠”的情况的时候,就用“第一类数量 + 第二类数量 + ... + 第 n 类数量”的公式。它特别适合解决“求和”的难题,特别是求“最大值”要么“必然结局”。
这时候你的脑子就要转得快一点,想清楚哪一类是固定的,哪一类是可选的。 例子再多,道理就该懂了。
比如你去动物园,有 3 个景点 A、B、C。去 A 能够玩过山车(3 元),去 B 能够玩摩天轮(2 元),去 C 能够坐漂流(4 元)。你一共有 20 元预算,去几个景点最划算?这时候你就得用加法原理。假设你去了 3 个景点,那刚好 12 元,剩下 8 元。
这时候你能够把剩下的 8 元再花上去:要么再去 1 个门票 2 元的景点,要么再去 3 个门票 1 元的景点。
这时候你的策略就是:先确定去了哪些基础景点(比如 A、B、C),然后计算总花费。
要是预算不够,就削减去的数量,直到刚好够要么不够就退一步。 这就是加法原理的魅力。它不要求你笨笨地一个个加起来,而是帮你建立了一个清楚的框架,让你一眼就能看出哪些是务必的,哪些是能够选的自由。当你遇到一道数学题,别急着列方程,先看看能不能拆成两类,每类里的东西是不是确定的。能做,那就用加法原理;做不到,那就得老老实实用减法原理要么乘法原理。在数学的世界里,分类思维就是本阿普勒顿定律,只要把东西分清楚,剩下的就交给公式来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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